律师办理转所业务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19 17:11 来源:本网 【字体:

  问题:我在办理律师转所业务时,申请部门告知我提交的纸质材料需要扫描上传到广东省政务网,我已把纸质版提交给相关部门了,但不清楚其应该何时在广东省政务网扫描上传电子版的申请材料。现想咨询其应该什么时候在广东省政务网扫描上传电子版的申请材料?希望有关部门核实答复。

  回复:您好,在您现场提交纸质申请后,即可马上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在“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省级部门-省司法厅”,切换至“广东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进入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由律师本人输入账号和密码进入“申请中心”进行业务事项的材料上传。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7-83326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