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11 09:24 来源:本网 【字体:

问题:计划在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并非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1.请相关部门指引具体操作流程。2.现市民在深圳是一名专职执业律师,请相关部门指引如市民在禅城区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后是否需将本人户籍也迁移到禅城区?3.因市民已在深圳的所执业,请相关部门指引应如何操作转移执业?4.请相关部门指引在禅城区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前是否需名称核准?如需,请指引具体操作流程。

回复:您好,要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不需要办理户籍转移和转所。建议做好以下准备事项:1、确定设立人名单;2、由设立人申请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3、筹备设立资产;4、确定办公场地;5、召开设立人会议决议推选负责人等必要的事项。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的办理流程和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请参考一下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401674244200901700005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流程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请参考一下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4016742440109001001 如设立个人所请咨询:0757-8332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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