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征求佛山市人民政府及部门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草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105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58号)的相关规定,我局收集了市各单位报送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经审查,形成了《佛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草案)》及《佛山市人民政府部门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以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给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2月28日。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611室,邮编:528000
传真:83331411
电子邮箱:sfj_guosz@fssf.foshan.gov.cn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草案).docx
附件2:佛山市人民政府部门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草案).docx
佛山市司法局关于《佛山市人民政府及部门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草案)》的解读.doc
佛山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