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11:09 来源:本网 【字体:
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值班安排表
值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值 班 时 间值班人员职务
2020/2/1星期六胡玉明法律援助处主任
2020/2/3星期一胡宗仁市仲裁办主任
2020/2/4星期二高素贤珠江公证处主任
2020/2/5星期三何超明公职律师所主任
2020/2/6星期四郑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2020/2/7星期五赵培艺立法科科长
2020/2/10星期一吕毅四级调研员
2020/2/11星期二祁 巍办公室副主任              
2020/2/12星期三邬玲燕刑罚执行与戒毒管理科副科长
2020/2/13星期四周蜜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副科长
2020/2/14星期五黄焯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
2020/2/17星期一朱爱国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2020/2/18星期二李 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科长
2020/2/19星期三谢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2020/2/20星期四陈建祥律师工作管理科副科长
2020/2/21星期五李艳玲法律事务科科长
2020/2/24星期一雷州装备财务保障科科长
2020/2/25星期二王通书政治处副科长
2020/2/26星期三陈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2020/2/27星期四梁月莹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副科长
2020/2/28星期五刘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备注:参加接待日的领导干部接待受理的范围主要包括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解答或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申办材料;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投诉。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表达意见的途径,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根据《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粤司办〔2019〕160号)及《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2月份领导干部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主体、对象和方式

  (一)接待主体:市司法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作为主体,参加领导干部接待日的接待工作。

  (二)接待对象:有效预约或者现场登记的人民群众。

  (三)接待方式:主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接待。具体为:1.局领导接待日:由局领导轮流参加接待,原则上为每月8日。2.科级领导干部接待日:由局科级干部实行工作日值班制,轮流参加接待。

  二、预约安排

  采取预约优先的接待方式,预约电话:0757-83927043。由工作人员收集有效预约名单,确定被接待人员,并按预约时间由领导干部进行接待。被接待人员进行预约时需登记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所申请事项的相关材料,并按工作人员的通知按时参加。

  被接待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接待日活动的,应提前一日通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并说明情况,如有需要可再次进行预约。重复预约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

  现场登记接待的群众,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信息证明。

  三、接待的时间和地点

  一)接待时间。2月份的局领导接待日为2月10日上午9:00-11:30。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工作日值班制,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

  (二)接待地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室(值班室)。

  四、接待的受理范围

  (一)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二)解答或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

  (三)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申办材料;

  (四)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投诉。

  群众提出的专业性法律问题,可交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专业人员予以解答;群众诉求超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可不予受理,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五、领导干部接待安排

  2月份领导干部接待安排详见《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值班安排表》。

  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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