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急综合楼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4 10:08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尊敬的各位公众: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要求,开展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急综合楼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征求公众对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急综合楼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建设单位: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莱翔路 31 号,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拟建项目为 5 层大楼,楼高18 米。建筑占地面积约 1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627.67 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773.0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211.78 平方米。新建应急综合楼主要包括民警职工备勤隔离用房、会议室、隔离饭堂、 厨房、民警职工警体训练用房、地下停车场等功能房间。

  二、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

  2.广泛听取周边民众对项目的意见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项目建设单位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使周围居民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过程,避免误解。

  3.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相关安全知识、本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意义,解答群众对工程方案、国家政策法规、环境保护方案等方面的疑问。

  4.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征地等各项手续,并积极落实各项相关工作。

  5.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废气、扬尘等的控制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的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

  7.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融入项目决策、准备、实施和运营全过程。

  8.建设单位应和项目沿途经过的村密切联系,将建设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衔接起来,通过建设单位自身力量并依托政府力量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事件。

  9.制定实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监督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行为,做到提早发现,提前预防。

  三、公示期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1日。

  四、公示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公示对象为拟受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建议和其他相关要求。

  五、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

  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2年3月14日

  (联系人:黎炽维。联系电话:0757-8227617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莱翔路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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