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23 15:16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市司法局于2022年10-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发布通知。10月9日,市司法局印发了《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时间安排、内容、方式和工作步骤。相关信息发送到各区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

  (二)抽选检查对象。10月19日,市司法局律管科邀请局法律事务科的工作人员见证,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广东金旭律师事务所、广东京兆律师事务所、广东实德(佛山)律师事务所、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上海格联(顺德)律师事务所、广东明宜律师事务所、广东佛明律师事务所、广东务正律师事务所为检查对象,并通过上述系统从市司法局律管科执法人员中抽签确定现场检查人员。

  (三)现场检查。10月26日-28日、11月4日,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先后对上述8家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关各区司法局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了检查。检查人员听取了受检查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了解近两年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建设、业务开展、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情况;根据随机抽查事项表,重点检查了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公示资料、业务登记簿、档案资料等。对于存在问题当场予以反馈,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整改意见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二、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中,受检的8家律师事务所在机构建设、队伍管理、人员场所管理等方面比较规范,其中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比较完善,业务工作开展比较好。检查中也发现受检查律师事务所存在律所管理制度未健全;收接案管理不规范;公章、所函、介绍信使用登记不严谨;业务档案管理松散;党建工作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受检查的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广东金旭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未健全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2.收接案、公章、所函、介绍信登记管理不规范;3.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公示不规范。

  (二)广东京兆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律师费服务费发票开具不规范;2.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公示不规范。

  (三)广东实德(佛山)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未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议题”制度;2.收费标准公示方式不规范;3.收接案登记不规范;4.部分案卷未及时归档,质量监督卡空白、授权委托书授权权限空白、服务合同收费事项约定及落款日期空白。

  (四)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未使用统一收接案登记簿;2.个别案件收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但卷宗未附收费情况说明和审批。

  (五)上海格联(顺德)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律师事务所分所各项管理制度未建立完备;2.收费管理不规范;3.收结案审批不规范,个别案件立案审批表欠缺审批意见;4.所函管理不规范,个别所函标错律所名称;5.党建工作不规范,未按要求成立党支部。

  (六)广东明宜律师事务所。1.收费标准公示方式不规范,执业律师公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2.个别案件立案审批表欠缺审批意见、合同收费事项约定空白、质量监督卡及委托人须知无委托人签名;3.党支部工作台账不完备、工作记录不齐全,党建工作经费未纳入制度保障。

  (七)广东佛明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收接案管理不规范,公章、所函、介绍信使用登记不规范;2.收费管理不规范,部分案件收费约定不明确,收费与收结案登记内容不一致;3.质量监督卡未填写;4.党支部工作台账不完备、工作记录不齐全。

  (八)广东务正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公章、所函、介绍信登记管理不规范,登记信息不完整,缺漏审批登记;2.收费标准公示不规范;3.个别案件未及时归档,卷宗缺失结案审批表;4.党支部工作台账不完备、工作记录没有及时更新,党建活动室存放杂物,使用不规范。

  三、整改要求

  请受检查律师事务所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其他律师事务所对照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各区司法局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本地律师事务所按要求进行整改,相关整改情况报市局律管科。



佛山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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