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拟申报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的公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司〔2023〕25号)要求,现将佛山市拟申报的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共23个)公示如下: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村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深村村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村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福社区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东村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华社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社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湖社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鹤峰村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朝山社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雅社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振华社区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村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沙富村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古朗村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白洞村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明社区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河西村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桥头社区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周村村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四合村
公示期为7日(2023年7月4日至7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申报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司法局提出(联系电话:82280850)。如公示期内无收到异议,我局将向省司法厅推荐以上23个创建单位参评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