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免去潘艳萍等6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10:09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免去潘艳萍等6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各公证处: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王士刚等124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3〕81号),司法部免去我市潘艳萍、李青蔓、田振、杨晓明、谈丽芳、吴凯萍公证员职务。以上六名人员免职时间自2023年12月24日起算。



佛山市司法局

2024年1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