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罗兰、范小红任公证员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各公证处: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吕克昂等1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4〕5号),司法部任命我市罗兰、范小红为公证员,任职时间从2024年1月30日起算。
附件1.司法部关于任命吕克昂等1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4〕5号).pdf
附件2.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王婉瑜等16人任公证员的通知.pdf
佛山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6日
(联系人:马强强,联系电话:0757-82552569 )
各区司法局、各公证处: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吕克昂等1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4〕5号),司法部任命我市罗兰、范小红为公证员,任职时间从2024年1月30日起算。
附件1.司法部关于任命吕克昂等1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4〕5号).pdf
附件2.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王婉瑜等16人任公证员的通知.pdf
佛山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6日
(联系人:马强强,联系电话:0757-82552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