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免去何超明、冯国光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15:58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徐睁等90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4〕10号),司法部免去我市何超明、冯国光公证员职务,免职时间自2024年3月5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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