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佛山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
“佛山司法”微信运营服务
项目期限
2024年5月4日至2025年5月3日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互联网新闻采编相关资质,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采购预算价格为人民币17万元;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当面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7.其他技术、商务需求见《佛山司法微信运营服务项目需求书》(报名时请到佛山市司法局313室领取)。
评定办法
综合评分最优者确定为供应商
公告时间及方式
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4日;佛山市司法局网站公告栏
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16:00(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313室。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3)授权人或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提交要求
1.2024年4月26日15:00-15:30;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313室。2. 参加采购的采购人必须是企业授权代表。2、 采购文件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后盖章,需密封包装。3. 采购文件须以当面方式递交。
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温小姐:0757--83281562
注:投诉、监督电话:0757-83387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