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成立全市首家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5-06 11:02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5月5日上午,禅城区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运作,这是全市首家专门调处治安纠纷的人民调解组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永共、区公安分局政委刘思朝、区司法局副局长陈蓉、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邓斌、区公安分局江湾派出所所长赖宝锋等领导参加。

  去年,江湾派出所接处警9000多起,平均每月接处警700多起,其中,刑事治安警情每月90多起,约占接处警总量的13%;其他大量的警情属于劳资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适宜采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为了在矛盾纠纷聚集的派出所建立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区公安局分局和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推进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成立了禅城区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区公安分局江湾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固定待遇,全日制、专职化从事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按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派出所调解室有标牌、有印章,有固定办公场所,室内悬挂人民调解标识并将工作制度上墙公示。为严格规范调解程序,区司法局指导调解室设立了《解答咨询登记簿》、《案件办理登记簿》等工作台帐,制作了10多种治安纠纷人民调解格式文书,确保调解业务运作高标准、高起点。

  在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省司法厅人民调解和民服务工程的具体行动,为人民群众快速便捷地解决纠纷提供了新渠道,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和社会管理成本,缓解派出所民警的工作压力,使更多警力投入到路面防控、打击犯罪、治安管理工作中。(禅城区司法局 毛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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