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司法所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积极有作为

发布时间:2015-11-04 16:35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年,狮山司法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基层法治建设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

  一、结合实际,分片推进,高标准完成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功能完备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制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律服务职能整合成一个实体平台,实现“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二是分片快速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狮山镇现有66个村居,村居数量较多,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各个村居办公场所保障能力参差不齐。为此,狮山司法所根据各村居的实际情况分片推进:首先是选取狮北村为试点,将其打造成狮山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范本。接着是采取分组分片方式逐步推进,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兵五路对狮山镇西区、大圃、罗村社会管理处以及东区官窑片、东区松岗片等五个片区的村居进行深入调研,然后根据各片区工作实际,带领村居因地制宜地依托村(居)社区服务中心、综治工作中心、调解室或者直联工作办公室,建设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完成平台设置、平台内部标式、工作制度等硬件设施建设。最后,在平台外观、设施等硬件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平台的服务流程、服务行为、服务质量、工作台帐、监督考核等软件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平台的运作管理水平。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当,狮山镇于今年6月上旬就实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全面覆盖。

  二、完善机制,优化服务,提升业务质素和法治化水平

  一是率先制定“以案定补”人民调解激励机制。早在2011年,狮山司法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并逐年提升激励力度。目前,狮山镇调处矛盾纠纷的最低补助金额为100元,最高补助金额为1200元,大大提升了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调解成功率。2015年上半年狮山镇基层调委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93宗,较2014年上半年同期增加93.5%,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稳工作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创新基层法制宣传平台建设。近年来,狮山司法所结合狮山镇的实际,围绕“657”普法品牌建设的要求,大力开拓普法新形式:1、充分利用OA法制宣传平台的便利快捷,每周定期定量向全镇干部、村居人员发送各个主题的法制短信,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2、与广播电视台签订法制广告播放合同,定时定量播放法制广告。3、与狮山《树本周报》合作,设立“微社区/法制生活”专栏,以案例分析、法律解读等方式,加强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对最新法律信息的认识;4、利用户外LED屏,适时播放法制宣传视频,提高群众关注度,使之成为法制宣传的新载体。

  三是以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做实狮山社区矫正工作。今年,狮山司法所与黄手绢心理咨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购买心理咨询专业服务,对新入矫的社矫对象实施心理测评,建立独立的心理档案并进行定期跟进。同时以感恩教育为主题,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辖区内的青少年特殊人群开展感恩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促进他们感恩意识的提高及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此外,社区矫正“暖情计划”项目也得到了狮山镇社工委的树本基金支持,基金用于聘请专业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为期1年的社工服务,通过提供系统性的帮扶,促进其健康发展,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组织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健全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机制。狮山镇律师顾问团始建于2012年7月,目前共聘请了14名律师作为镇政府律师顾问,服务于政府的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为基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参与领导干部的信访接待和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经济合同、重点工程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为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起草或为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供法律意见等。律师顾问团4年来累计审查各类文书72份,出具法律意见21件,代理行政、民事诉讼160件,代理非诉事务4件,信访包案26件(基本化解3件),参与重大案件讨论5次,陪同领导接访64人次,对促进狮山基层社会治理法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南海区司法局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