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06 15:15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精神,11月4日下午,高明区司法局局长林少华、副局长李飞帆一行等人到高明区沧江中学调研校园普法工作。
  林少华一行人在沧江中学校长赵文林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沧江中学的儒学经典宣传阵地、法律图书室等地方。据赵文林校长介绍,沧江中学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以法治推进校园建设的理念,主抓“学校”这一普法阵地建设,将法制宣教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小手拉大手”为抓手推进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家庭的宣传方式效果明显;通过加强对老师的普法宣传,灌输普法教育理念,有利于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效果的法制教育;通过“普法教育进班级”工程,以班级为单位,在班级中建立法律图书角,以“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班级中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法制讲座、征文比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的校园法制教育活动。
  林少华局长充分肯定了沧江中学将我国儒家文化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作为“法律进校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育的做法。认为其他学校可借鉴沧江中学在加强学生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增强了法治的道德底蕴,丰富了校园法治元素,发挥了文化特色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林少华局长表示,在今后工作中高明区司法局将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纳入高明区普法宣传重点,在资源上重点支持沧江中学打造法制园地,建立普法阵地,推进“普法教育进班级”工程,将沧江中学打造成高明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推动高明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高明区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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