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五项目获评第四批佛山市“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

发布时间:2015-10-16 17:11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经佛山市普法办、佛山市依法治区办评定,我区5项目被授予第四批佛山市“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称号。

  今年6月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第四批“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申报工作,并于9月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确定了24个项目授予第四批佛山市“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称号。我区“新职工普法教育培训”(区总工会、区司法局)、法制夏令营(区人民法院)、“沧江中学法治教育基地”(区司法局、沧江中学)、“崇法园”(明城镇政府、明城崇步小学)、《杨和经济与法治》专刊(杨和镇政府)等5项目获评。

  “六五”普法以来,我区各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特点,不断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品牌创建、培育和申报工作,共有10个项目荣获佛山市“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称号。(高明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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