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新增80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驻三级服务实体平台

发布时间:2015-05-25 10:17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图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报到处

  

  图为高明区公开招录村(居)专职调解员笔试现场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办印发《<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办发〔2014〕10号)精神,高明区把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作为2015年全区的重点工作之一,采取三项举措加强人员的保障,新增80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驻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一步充实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完善区司法局机构编制配置,社区矫正进驻区级实体平台。为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监督的力度和非监禁刑罚的执行力度,使社区矫正正式进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区委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增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编制的批复》(明机编〔2014〕46号)、《关于印发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办发〔2015〕9号),同意区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科,并增加司法专项编制1名,单位辅助服务雇员2名,合共3名工作人员编制,完善了区司法局的机构编制配置。

  二是落实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专职人员编制,法律援助专职人员进驻镇(街)实体平台。为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落实每一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配有1-2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015年4月24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增加法律援助工作站专职人员编制的批复》(明机编〔2015〕34号),同意增加核定各镇(街)专业技术雇员5名,其中荷城街道机关2名,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机关各1名。专业技术雇员额用于招录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专职从事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三是公开招录村(居)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进驻村(居)实体平台。2015年1月27日,经十四届高明区政府6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全区72个村(居)各聘用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确保“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的招录工作,由区司法局统筹,按照规定程序,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目前,区司法局已完成公开招录专职调解员笔试工作,全区535名考生通过报名,参加笔试。6月初,区司法局将完成面试、体检等有关工作,确保7月底,全区72个村(居)专职调解员全部在岗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