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四策并用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

发布时间:2015-08-05 17:01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年来,高明区司法局一直将维护青少年权益、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扎实推进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学校法治教育主战场作用,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配合区普法办、区综治办、区教育局等部门,在中小学校开设法治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充实调整法制副校长队伍,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督导、枢纽作用,从学校法制教育、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法制副校长的职责任务。配强配齐“五校长”,目前,全区34所中小学均聘任法制校长、禁毒校长、交通校长、消防校长、安监校长,积极强化法律、交通、禁毒、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知识教育,多层次、全方位为校园安全织就安全网。依托普法宣讲团,深入到跃华中学、沧江中学附属小学等中小学校宣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通过法治专题讲座、辩论赛、法治文艺演出、宣传栏、广播台等形式搭建学校教育平台,以寓教于乐的普法形式,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守法意识,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二、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普法实效。自2014年高明区司法局就逐步在全区中小学铺开“知法懂法我最棒”校园普法系列活动,通过学生“自编、自排、自演”的形式,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的文体活动中。法治情景剧主要有《我想考个好成绩》、《阿土伯骑车记》、《不要随意去野泳》、《悔不当初》、《可怕的陌生人》等等,学生用诙谐的表演方式演绎了防范邪教、避免交通安全事故、预防溺水、盗窃犯法等主题的情景剧,情景剧中间穿插与学生的互动节目,主持人就情景剧某些剧情向同学提出一些法律问题,学生们积极响应,反映热烈。各学校按需选择剧本,每场“知法懂法我最棒”活动有4-5个剧场表演,结合有奖知识问答、漫画展览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演”中读法,在“看”中听法,在“笑”中学法,在“答”中用法。此外,联合区法院、区交警大队、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等部门开展“模拟法庭”、“少年交警”、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演练等法治宣传活动,并通过编印宣传材料、举办法律讲座、举办巡回法制图片展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

  三、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优势,培养青少年法治情操。以明城镇崇步学校“崇法园”和沧江中学”普法园”为示范点,建设校园法治文化园地。2014年高明区司法局在明城镇崇步学校打造了区内首个校园法治主题公园“崇法园”,其载体主要由法治文化石刻、法治文化色子、法治文化石凳、仿古法制宣传栏及法治石书五大部分组成,涉及古今中外法治名人、法治格言、法律典籍等法制内容。同时还在沧江中学精心打造了一个普法园地。该园地以一条法治文化长廊为主线,将30个宣传栏镶嵌在60多米长的长廊中,以中外法治名人名家和法制故事为载体,图文并茂,多角度阐释法治的基本内涵。此外,该局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在沧江中学附属小学、省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在潜移默化中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目前全区建立区人民法院、区第一中学、荷城街道荷城中学、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杨和镇杨梅中学、明城镇崇步学校、更合镇更合中学等6个青少年教育基地,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

  四、创新普法形式,扩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在定期开展法治教育课、专题讲座的同时,高明区司法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优势,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法治宣传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自2007年起,高明区司法局就开办《普法之声》公益普法广告栏目,以动漫形式宣传青少年法律援助、消防安全、地震应急避险等知识,在高明电视分台每晚黄金时间播出4次。2015年,联合佛山电视台高明分台推出《法治高明 法律大讲堂》栏目,由专业律师做客直播间,通过法律视角,为广大听众提供一个说“法”平台。第一期节目《敢于向家暴说“不”》就着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引导青少年正确维权,树立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佛山高明普法”公众号平台优势,在全区各中小学中开展微信《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向关注公众号的学生推送与青少年生活相关的案例,告知同学们如何抵御社会上的诱惑、如何防止侵害,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可通过公众号平台咨询身边遇到的法律问题,逐步形成网上与网下互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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