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推动法治勒流建设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5-05-25 17:26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勒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顺德区勒流街道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推进法治勒流建设。

  街道制定了《勒流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我街道法治创建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

  要求各部门、各村(居)要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各项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明确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进一步形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一是着力推进建设街道、村(居)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目前,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正式对外服务。

  将村(居)服务站设置在村(居)综治工作站或行政服务站内。目前,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已基本完成。

  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制定了《勒流街道关于提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共投入52.25万元聘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及组成街道法律顾问团。

  街道也配备了法律顾问团。

  三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制定了《勒流街道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分析研判等制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每月一次排查,每季度一次研判分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出台了《勒流街道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和《关于调整勒流街道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标准的通知》,将人民调解奖励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

  制定了《勒流街道建立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落实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切实承担调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责任。

  四是积极推动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在5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构筑化解企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目前,街道已建立企业调委会12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家。

  五是加强街道商事纠纷调解机构建设。2014年勒流街道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与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模式。

  六是强化基层普法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勒流中小学“五校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聘任的“五校长”在全街道25间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禁毒、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在5个村(居)公共场所注入法治文化元素,建设法治文化小区及公园,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七是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街道法援工作站已配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在22个村(居)设立法援联系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指引申请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以及需提交的材料,确保群众就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八是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2014年11月,街道司法所与勒流街道志愿者(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共同制定《勒流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工作方案》,建立覆盖全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九是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重点对象“一对一”帮矫机制。制定《勒流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重点对象“一对一”帮矫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工作要求。目前,22个村(居)已组建了由村居治保主任、社区民警或退休干部等人员组成重点人员“一对一”帮矫帮教志愿者队伍,向重点对象开展教育矫正和社会帮扶活动。

  十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司法所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用好司法所专项编制,进一步清理、收回空编、占编,目前3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到位,2名法律援助专职人员配齐;司法所有独立办公场所,有专一办公室、调解室、社矫谈话室(入矫宣告室),配置齐全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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