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以奖代补”激励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12 11:18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高明区更合镇

  

  作为我市唯一一个镇内村庄皆为革命老区的镇,更合镇党政领导班子历来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及司法行政工作,坚持发扬革命老区精神,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想方设法保障基层稳定。通过积极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责任,构建起镇领导牵头、多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基层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激励调解工作开展。

  主要做法

  (一)着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机制建设

  1、建立定期排查、通报制度。为加强对全镇不稳定因素的全面了解,坚持每月召开“社会不稳定因素分析研判会”例会制度,全面分析不稳定因素的特点、区域和对策,形成对排查出的每一宗矛盾纠纷由一名领导负责跟进落实,并限期办结,未能在限期内办结要制定调处方案,跟进落实。

  2、建立村居信访维稳工作站。我镇在村居一级建立了信访维稳工作站及村居调委会,完善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强化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3、强化企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一是在辖区部分用人单位设立了企业调委会及法律援助联络点。二是把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列入执法监察和劳动年检的内容。2014年参与年检的71家,涉及企业员工9629人。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员工追回被拖欠工资。

  4、落实领导带头负责制。一是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今年将排查出来的32件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落实到每一位党政班子成员包案调处。二是继续完善领导接访制度。每个接访日都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当班接待来访群众。对受理的案件作办理批示。三是落实领导带案下乡和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从8月中旬开始,由党政班子成员带领一个协助团队,逢周二下午到所挂靠的村(居)委会联系群众,有案调处,无案排查和调研。

  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今年镇各级调委会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08宗,成功调处199件,调处成功率为96%。没有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和产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二)着眼提升调解工作效能,创新村居干部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防控工作,我镇制定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与平安村居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将责任落实到基层干部个人身上。通过以防为主,将防控工作和纠纷化解分开考核。将村委会划分为若干责任区,由村委干部担任责任人负责责任区的预防和稳控工作,如能达到设定的指标,将给予达标的责任区的责任人一定的奖励。化解工作由村民干部形成合力共同处理,在交办案件后工作站如能在规定时间化解矛盾,并不反弹,将按宗数给予奖励,其中责任区的化解人员也能得到小额的奖励。通过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有效地调动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村镇两级均能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信息,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将矛盾尽可能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推动平安村居的创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镇有关考核奖励制度,村(居)委会每调解一宗矛盾纠纷,在通过镇综治办及区司法局对村居调解案件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后,根据村居调解的成功率及资料完善情况分别给予每宗案件50元的奖励,即区、镇两级共对村(居)主办的调解案件给予100元/每宗的奖励。2013年到2014年6月30日,我镇村居在区镇两级奖励制度的激励下,共调处成功矛盾纠纷335件,用“以奖代补”方式向基层调解员发放补贴33500元。

  二、下阶段工作思考

  (一)继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目前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加强和规范医疗纠纷、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

  (二)争取落实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制度。根据上级要求,争取实现一村(居)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增强村(居)一级的人民调解队伍,增强基层纠纷调解工作力量。

  (三)争取落实经费保障制度。由于我镇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在各项工作经费十分紧张,在落实工作时往往会出现经费不足导致落实情况不理想或者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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