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深入各镇(街)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情况及司法所建设专项调研

发布时间:2015-04-01 08:40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2015年3月中旬,高明区司法局会同区编办对该区各镇(街)进行走访调研,调研内容主要是听取各镇(街)近期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重点了解目前各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落实情况。

  通过调研了解到,各镇街目前均已制定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一是对于镇街、村居实体平台的建设,尚未能确定采取何种规格标准进行建设。二是专职调解员的招聘工作,各镇街存在着人口分布、人员素质差异等,较为偏远的镇街难以招聘到高素质人员。三是“三官一师”直联村居服务时间难以保障。由于法院的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人数较少,且业务繁多,难以满足驻村的时间要求。四是部分司法所的司法专项编制使用比较混乱,存在司法专项编制与行政编制混用及不是专项专用的情况。

  针对各镇街所反映的问题,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提出了几点想法,并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一是区司法局对4个镇(街)的实体平台统一规范标识并进行建设,减轻镇(街)的工作负担和工作压力。二是对中山、三洲两个试点社区进行统一标识并进行建设,在全区起示范作用。三是做好专职调解员招聘的准备工作。区司法局与区编办已经就专职调解员招聘考试命题、面试、报名方式及考务工作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制定了招聘方案,预计4月启动招聘工作。四是积极与区委政法委联系,通过探讨如何与村居直联机制挂钩,实现“三官一师”的驻点工作。五是对于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使用较为混乱的问题,可通过重新任职、调整编制配置等方式,实现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政法专项编制,享有政法补贴、司法助理员津贴等待遇及收回被挪用的专项编制,确保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在司法所范围内使用。六是进一步强调,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各司法所要提前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编制好有关台帐,为迎接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