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委副书记区柱明对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4-12-10 16:56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11月27日,禅城区委副书记区柱明到区司法局调研。听取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办《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情况,对如何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强化司法所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推动整体工作发展作了动员部署,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要把握好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换届时机,调整充实好顾问成员,及时把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律师充实到顾问团中来,发挥他们在治法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要不断探索建立一套顾问团运作机制,通过强化思想政治、业务技能、法律法规培训,管好、用好、发挥好这支队伍的作用。要积极引导顾问团律师参与全区重大项目决策论证,协助区政府疏通理顺好各种法律关系,为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要尽快建立“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制度,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力争明年上半年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完成镇街聘请律师顾问团工作。二是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队伍的素质非常高,要好好将这支队伍建设好、引导好、利用好。司法局和镇街的双重管理机制很好,要按计划推进好这项工作。司法所的办公场所要独立,要保证设有独立的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档案室等,调出的人员也要想法调回或补充。要以祖庙司法所作样板,以点带面,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三是落实经费保障。要按照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指导意见》的要求,将《实施方案》里每个涉及经费的项目,逐项列出清单,逐个一一落实。要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团办理案件补贴的额度,把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律师服务政府应有的独特作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镇街的沟通协调,切实把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社区矫正“一对一”帮扶所需经费落到实处。四是做好整体规划推动工作发展。要结合禅城实际,对市的《实施方案》里的12项措施进一步细化,尽快制订出落实市委办10号文的具体办法。要多找文件、法律法规依据提供给镇街,促进基层工作的落实。要从更高的层次上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通过请高端人才来讲课,开拓禅城区干部的视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文化品牌的建设要进一步推进,要让市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要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降低门槛,开通绿色通道,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要做好将公证业务纳入政府“一门式”服务的准备工作,想方设法解决公证业务人手不足的问题。总之,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中,不管遇到什么难题,我们都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推进力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将10号文里的12项措施落到实处,务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禅城区司法局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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