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召开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5-10-09 15:04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为进一步细化做实村居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近日,狮山司法所召开了狮山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全镇6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副站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狮山镇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狮府办〔2015〕48号)文件精神,着重解读了实施方案中的十二项工作任务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要求。重点明确了两项工作任务:一是要求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办公设施补贴,合理配置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基本服务设施,并特别明确高清电视(机顶盒)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必备项,要求各村(居)严格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落实。二是要求各村(居)落实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机制,由各村(居)以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并善于协调为标准,在现有调解员队伍中选拔一名专职调解员,形成全镇专职调解员花名册,协助日后的培训学习、业务操作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本次会议,狮山镇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对工作精神和要求的细化落实,将进一步加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软硬件建设,为狮山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坚实的保障。(南海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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