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站起作用,疑难矛盾得化解

发布时间:2015-08-31 15:31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丹灶司法所充分发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作用,通过整合直联驻点团队和律师法律援助资源,妥善化解一宗扰攘近2年的民间纠纷,有效预防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年初,群众罗女士向丹灶镇良登村驻点团队反映,其与何某于2013年3月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女儿小君归罗女士抚养,离婚后何某一直强占属于小君的农村股份分红款,并在支付了3个月的抚养费之后拒不再支付应由其承担的每月仅300元的抚养费。为此,罗女士请求良登驻点团队协助解决。作为良登村的挂钩办公室及驻点团队成员,丹灶司法所第一时间引导罗女士向良登村公共法律服务站求助。良登村公共法律服务站接案后,充分发挥服务站的人民调解和民功能,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但由于涉案的分红款一直由何某的父亲代领,且何某的父亲坚持当初购股的资金是由他支付的,坚决反对将分红款归还小君和罗女士,更扬言谁敢动他的分红款他就拿刀砍谁,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了避免冲突加剧,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议罗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考虑到罗女士母女属于低保且本案的出发点是为维护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经司法所协调,决定由良登村的挂钩律师以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起诉的方式承办小君的分红款追讨案件。为提高案件的可执行性,何某所在的经济社也被列入被告席。案件直接进入法律程序,经过第一次庭审,法官基本理清法律事实后,给出10天时间,建议双方进行庭外和解。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共识,司法所果断采取行动,一方面联合良登公共法律服务站约谈罗女士一方,劝导其对前期已由何某领取的分红款作出让步;另一方面,协同何某所在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对何某及其父亲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其配合归还属于小君的分红款。经过多方多次努力,各方当事人最后达成调解协议,罗女士放弃对前期已由何某领取的分红款的权利,何某则同意归还属于小君的股权收益权利,经济社亦愿意配合双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至此,小君的分红款问题得到解决。

  上述案件的妥善解决,是丹灶镇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个有益尝试。自项目启动以来,丹灶镇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方面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并联合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辐射范围广、辐射作用大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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