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诉调衔接平台 切实化解商事纠纷——南海区完成区、镇两级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28 11:14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根据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区、镇两级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要求,南海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区工商联密切配合,在去年12月17、23日分别成立南海区总商会商事调解委员会和桂城街道总商会商事调解委员会,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今年以来,全区各镇继续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于3月上旬完成全部镇级商事调解组织的建设工作,实现了商事调解组织在镇(街道)的全面覆盖。

  长期以来,南海区司法局坚持以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引领,高度重视商事调解组织的建立与运行工作。一是建立专家型商事纠纷调解员队伍。区司法局在完善区、镇两级商事调解组织领导架构的同时,从区、镇从事法律、商事工作的人士中聘请了优秀的律师、商会会长以及法律专家做为商事调解员,为商事调解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其次,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仅邀请区法院有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对调解员开展专业培训讲座,而且还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探讨和交流商事调解的运作模式与操作方法,学习他人的成功经验与长处。二是完善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为了使商事纠纷得到快速有效调解,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就引导与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商事纠纷,形成了工作良好的机制,即区法院在立案诉讼前引导商事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在诉讼中委托商事委员会对纠纷进行调解,各镇街商事调委会要对区法院的引导或者委派的商事调解工作,提供便利和迅速的调解服务,使得调解服务工作能够在第一介入。同时,建立司法确认快速通道,纠纷当事人在订立书面调解协议后,可向区法院提请司法确认申请,明确调解协议书的相关效力,保障调解协议书的强制执行力。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各镇街商事调解组织成立后,一方面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介绍和宣传商事调解组织的作用和工作方法,扩大商事调解组织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在各商事会员中做好地宣传引导工作,让会员充分了解商事调解的快速便捷、经济简明的特点,鼓励会员将纠纷提交商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其中,桂城总商会商事调解委员会成立1个月内,就有2起商事纠纷提交调委会调处,通过商事调解委员会积极有效地工作,这2起商事纠纷案件,均得到快速稳妥地解决,工作效果得到了商事会员的认可和肯定。

  (南海区司法局 卢振杰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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