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大沥司法所采取五项措施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17 17:24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今年,南海区大沥司法所为落实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了五项工作措施,不仅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水平,拓宽了法律便民渠道,而且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

  一是聘请律师顾问团服务信访工作。今年2月份,经大沥镇政府讨论同意,司法所聘请8名执业律师做为律师顾问团服务信访工作,为信访人员案件提供案情判研、出具意见以及案件代理等服务,通过执业律师的直接参与,利用其身份的中立性和独立性,增强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公信力,赢得信访人员的充分信赖,为信访工作缓解矛盾创造了有利条件。律师团采用一年一聘制,每年根据律师的工作表现和水平决定是否续聘,有效地确保了信访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

  二是全力做好律师进村(居)活动工作。司法所继续做好律师进村(居)活动,在确保驻村(居)律师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好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协助调处矛盾纠纷等服务,充分发挥驻村(居)律师的法律作用,在化解基层社会法律矛盾的同时,维护好村(居)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基层法治氛围。

  三是大力推进村(居)购买法律服务进平台建设工作。为杜绝“个别”律师打着为村民维权的幌子,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规避村民由于高额律师费引发的纠纷矛盾,司法所大力推进“村(居)购买法律服务”进入农村资产交易平台,按照镇政府制定的《大沥镇农村采购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金额超过10万元的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必须进入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公开采购,确保法律服务本身公正合法。

  四是聘请知名高校为股权争议问题出具专业指导意见。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争议一直是社会矛盾的引爆点,为有效地解决好现存的股权矛盾,司法所在大沥镇政府与华南师范大学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时,力促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争议解决办法研究项目纳入到《合同》当中,今年5月底前,华南师范大学的调研课题组将完成包含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的身份界定、特殊群体股权配购办法等相关课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争议提供智力支持和指导意见,为维护当地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建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依照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司法所针对涉法涉诉案件,建立了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按照评估程序,对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内容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和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将司法介入工作前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及时化解涉法涉诉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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