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公证处聚焦问题,四项措施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4-08-13 10:44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高明公证处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便民性、创新性不足的问题,诚恳接受群众批评,聚焦问题查找原因,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制定四条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让群众看到成效。
  一、精简办证环节,缩短办证时限。针对群众反映的公证申请设置了多种办证门槛及条件,审批出证程序繁复,时限较长的问题,高明公证处制订了《公证处业务流程简化及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能简则简,能减则减”,优化编制了群众常办的18类公证的《办证须知》,规范办证审批程序,裁减及精简了17项常用公证受理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切实简化了受理程序。同时将1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公证缩减到10个工作日内办结,缩短工作周期,方便当事人。另由专人对办证系统各个模块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提高办证审批效率。
  二、开通“绿色通道”。制订了上门服务、法律援助、电话预受理等制度。针对因年老、体弱、重病、残疾而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办证的当事人,根据需要,公证处会登门服务。今年来,为行动不便的申请人登门公证10余次。对经济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根据规定为其减免公证费用;对远在外地不便前来公证处办理申请手续的,开通了电话预受理业务。
  三、加强培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业务的创新性。公证处经常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策法规,更新业务知识,增强工作人员运用新思维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派出骨干人员参加省市公证业务培训及交流活动,通过向发达地区学习,提高拓展办证的新领域。此外,还积极引进优秀公证专业人才,以新鲜血液充实公证队伍,增强队伍的活力。
  四、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积极“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村、居)”活动,通过普法宣传活动及下乡核实案件等途径,接受群众咨询,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和办理公证的表格,以方便群众。同时,结合律师法律服务村居活动开展公证法律咨询和服务,加强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公证,熟悉公证。
  今年上半年,高明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580件,同比增长29%。今后高明公证处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转变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推动业务上新台阶。(高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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