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建立司法行政环节司法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4 17:23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12月13日,南海区司法局出台《南海区司法局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解决该区司法行政环节困难群众的临时性救助难题,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品质。该《办法》一是明确了资金来源。区司法救助基金列入区每年财政预算,专门用于救助区司法行政系统办案过程中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专款专用。二是简化了申请程序。申请人只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经区司法局审核通过即可发放,无需其他部门审批,极大减轻申请人负担。三是扩大了受援范围。除将因刑事犯罪、交通事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列入救助对象外,还将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被告没有履行能力,导致生活困难或急需救治的人员等列入救助范围。下阶段,南海区将结合法援“法传情”社工服务等创新项目,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打造南海特色的司法救助品牌。(南海区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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