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法援律师帮助外来工合法维权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19-10-31 16:52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从广西来佛山打工谋生的农民工李某华特意向禅城区法律援助处送来一面致谢锦旗,真诚地感谢禅城区法援律师“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

  李某华于2019年6月21日通过面试入职至广东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楼层电梯的保安工作。8月26日,因电梯忽然发生故障,有两名住户乘电梯从22楼突然下降到负二楼,物业公司人员扣留业主,业主拨打110报警,经办民警建议三方协商解决。次日,保安队长将事情发生的所有责任推卸在李某华身上,以严重失职为由辞退李某华,并拒绝结清2019年7月至8月份工资,要求以其工资冲抵电梯的维修费用。

  李某华多次向单位讨说法被拒之门外。李某华从小父亲去世,与母亲相依为命,为了生计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城市,被单位解雇后没有了工作和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为继。在身无分文、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某华从南海区骑了两个小时的自行车来到禅城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处当天依法指派了广东至高律师所陈嘉静律师承办此案。

  陈嘉静律师立即与其办理委托手续,向其全面了解情况,为其整理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与其分析单位可能会以其重大失职为由拒绝其合法要求,让其做好心理准备。同时,告知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考虑到其情绪不太稳定,陈律师做好心理安抚,告知法律援助律师会尽最大努力为其争取应得的合法权益。仲裁立案后,承办律师多次与李某华沟通、交流案件情况以及进度,指引其有无其他证据需要补充,关心其工作生活状况等。

  9月25日,李某华告知陈律师,单位收到其提交的仲裁材料之后态度发生转变,与其协商结清工资事宜,要求李某华签署协议,是因其严重失职而被单位辞退。陈律师明确告知这样的协议不能签,协议是解决矛盾的依据,应当尊重客观事实而不能扭曲事实,其可以与单位就工资待遇以及经济补偿等方面继续协商。经过律师的分析和引导,李某华明晰了法律的规定,终于在9月26日与单位达成了调解协议,单位愿意就其在职期间的工资以及应得的福利待遇一并发放,然后由李某华撤回仲裁申请。至此,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律师在办理这起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恪尽工作职守,为受援人耐心分析讲解法律行为的后果,安抚好受援人情绪,指引受援人通过调解方式,以最低成本快速解决纠纷,解决了受援人燃眉之急,使受援人感激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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