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9-12-20 14:08 来源:本网 【字体:

      揭牌仪式后,区司法局、区住建水利局及区物业纠纷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交流。会上,刘维彬同志指出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高明区房地产开发、房地交易、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纠纷呈日益增多及激化的趋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对有效调处化解此类矛盾纠纷具有积极的意义。感谢区司法局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及支持,下阶段区住建水利局相关业务科室将加强对调委会有关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等各方面的专业指导,为物业纠纷调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发挥好该调委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等行业和谐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同时,希望区物业纠纷调委会加强与基层调委会的协调联动,提升调解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彭友雄同志介绍了高明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情况,指出成立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是完善和丰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重要一环,希望区住建水利局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调委会的管理和指导,发挥好在调处化解物业纠纷的作用。他表示,区司法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全区调解员的培训及落实“以案定补”工作,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调解员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积极争取将非体制内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员纳入“以案定补”的补贴范围,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员与镇(街)、村(居)调解员的工作交流,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

       物业纠纷调委会专职调解员汇报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调解员上岗一个多月以来,积极学习《民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目前已受理物业纠纷25宗,均成功化解。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打造新时代高明特色“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先后成立了区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区诉前和解中心、荷城街道北哥调解室、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共建有129个人民调解组织(含工作站、调解室),四个镇(街)及72个村(居)已全部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规模以上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7个;建立起妇女儿童权益纠纷、金属材料行业协会、职工服务中心、和谐医疗纠纷工作站、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诉前和解中心等10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0个。已建立5个法庭人民调解室,1个个人品牌工作室。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不断延伸,为高明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下阶段,区司法局将联合区委政法委就高明区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形成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在预防和处理本地区本领域矛盾纠纷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切合实际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并将与荷城街道、荷城派出所、区住建水利局共同探索中心城区住宅小区自治的管理模式,在已成立业委会的成熟小区建立调解室,将调解工作进一步延伸至基层社会末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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