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司法局多措并举 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发布时间:2020-02-07 08:53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字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及省、市各级有关决策部署,快速响应我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动员全系统精干力量,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保障系统内工作人员和服务管理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为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会议精神,我局迅速制定《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南司办〔2020〕5号),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政工科科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和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同时,我局因应实际情况变化,不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先后制定了《南海区司法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南海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等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系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防控工作落实、有效。

  二、严阵以待,加强硬件保障

  为凝心聚力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我局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提前结束春节假期,返回工作岗位,确保防控工作队伍力量;按照市局要求,严格落实三级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应对突发情况;抽调40名党员干部到镇(街)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并作为组长单位统筹做好相关工作,集中全员力量助力抗击疫情。

  我局高度重视系统内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办公场所清洗消毒,做好防控知识宣传、防护物资保障、涉疫情发生地的人员排查等各项工作,严防本系统内报告疫情病例。春节假期前,我局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疫情防控预警,做好办公场所、窗口部门、饭堂、洗手间等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迅速采购口罩、消毒水、体温枪、手套等防护物资,确保储备保障充足;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我局组织对局机关、公证处、各司法所的全体工作人员(含派驻警辅人员、社工等)及其近亲属开展全面排查,详细登记涉疫情发生地的人员信息,建立日报告制度,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并密切跟进。

  三、主动作为,防范潜在风险

  针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我局落实多项举措防控疫情风险:一是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社矫对象特别是籍贯为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原则上不批准前往疫情发生地的外出请假及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居住地变更申请;优化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帮扶的相关内容,减少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集体活动。二是加强指导。覆盖性、多渠道向全区“两类”特殊人员转发疫情防控的通知文件和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为社区矫正机构和社矫对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明确指引、落实防控宣传。三是加强排查。充分掌握请假外出的社矫人员情况,已销假人员均要求返回后居家隔离14天;重点摸排了辖区内13名籍贯为疫情发生地的社矫对象,发现有与亲友接触的,均报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居家隔离。目前,我区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

  同时,我局做实律师管理职能,制定并印发《全区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明晰复工指引,切实做好全区律师行业的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发挥优势,扩大社会宣传

  为进一步扩大疫情防控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重视度,形成抬头可见、人人知晓的浓厚宣传氛围,我局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全面铺开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运用拥有超过77万粉丝的“南海普法”微信号,举办“防控新型肺炎   法治南海在行动”法律知识竞赛,以3期答题活动,广泛向群众普及《传染病防治法》、《价格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期配合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播报案例,通过覆盖全区的法治宣传,提高基层群众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意识,提升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加强思想重视、杜绝谣言恐慌,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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