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2 10:33 来源:本网 【字体:

  高明区司法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及时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法治办〔2020〕7 号),督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的若干法律问题的工作指引(第一版)》(明司〔2020〕8号),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科学、规范、有序。二是组织开展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执法督察行动,走访区内药房、市场等重要场所,实地检查医务用品价格售价、野生动物管控等方面的执法情况,督导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严肃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三是联合卫健部门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接受隔离造成疫病传播的法律责任风险告知书》,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拒绝接受隔离造成疫病传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高明区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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