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四项举措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0-05-07 17:02 来源:市高明区司法局 【字体: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高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落实依法防控责任。配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部门起草有关文件,并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制定印发了《高明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的若干法律问题的工作指引(第一版)》,为区内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督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起草《关于如实报告与疫情严重地区返(抵)人员接触史的告知书》等告知书,开展线上线下疫情防控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出“明小律”智能法律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智能支持,目前已为10万多人次提供法律服务;印制8000张法治宣传海报、挂图和宣传单张,在村村通播放法治宣传音频100次,开展疫情普法宣传进村居(社区)、企业、机关、防控重点场所等330多次,运用各类平台发布普法宣传信息100多条次。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方案》,组建4个法律服务小组,为镇(街道)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成立网上办事应急处置专责小组,发挥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等优势,倡导“零接触’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组建律师党员法律服务先锋队,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四是加强重点人群管控,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组织发动全区843名调解员参与防疫防控工作,共排查基层矛盾纠纷529次,调解纠纷432件。加强社矫对象往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执行地变更手续和外出请假审批,实施社矫对象“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共办理社矫对象电话报到3858人次,进行电子监控定位抽查3964人次。对辖区安置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核实近期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与区内3间监狱联系,提前做好安置帮教人员工作衔接。与公安部门协作,将辖区23名重点社矫和安置帮矫人员纳入治安防控体系重点管控范围,确保基层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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