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装电梯被停用6年,看调解员如何破解“世纪难题”!

发布时间:2020-05-20 09:25 来源:三水区司法局 【字体:

  为了上下楼出行便利,众业主合资加装新电梯,谁知电梯竣工后,却一直被阻挠使用长达6年时间!究竟是怎么回事?

  时间回溯到2014年9月21日,禅城某小区24座的业主、承建商、施工承包人三方在加装电梯建成后,因工程款的支付等问题引发纠纷。

  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电梯玻璃外墙被追讨工钱的施工人员用油漆写满了红字催款、用木板封住电梯导致该座电梯只能暂停使用。

  2014年至2018年间已经有物业公司、居委会、维稳办、街道等主体介入调解协调,因种种原因各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该电梯至今年都无法正常使用。

  佛山市禅城区调解中心经业主申请接到此案后,分派给辖区调解员李晓霞受理此案,调解员集中查阅了前调解组织调解该案的所有材料,根据申请人只提出开通使用电梯的诉求,确定了开通电梯的调解工作计划。查阅完材料后马上安排时间致电、走访24座全体住户,认真倾听每一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与之前参与调解纠纷的各部门,物业公司、该社区居委会、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积极沟通,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和存在的问题。

  调解员约承建商、承包人、玻璃及钢构材料供应商等就未结算的工程款项进行了确认,交接电梯的相关资料;经调解员与承建商代表人黄某某、承包人负责人杨某某多次面谈和电话沟通,双方同意作出让步,就工程款结算时间达成共识,不再阻挠电梯开通,同意分期结算工程款。

  在了解案情来龙去脉后,调解员李晓霞发现原来该纠纷不仅发生时间久远、还牵涉多方矛盾成见深,在调解过程中,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出现!

  首先,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不愿意再接管24座电梯的管理,调解员与物业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后,物业公司负责人黄经理依然表明态度不再接管24座的电梯管理。

  其次,2与24座加建财务负责人601业主确认了公共帐户的余额,整理开通电梯所需的费用,调解员了解到该业主也不同意继续接管财务。部分业主对开通电梯的工作抱着观望的态度。

  尽管调解过程状况百出,但李晓霞依然迎难而上,努力把一个个难题逐个攻破!

  第一步:增强业主信心与团结性

  首先, 调解员为了增强业主开通电梯的信心,通过与该小区居委会积极沟通,经居委协调物业公司负责将24座电梯外墙玻璃的红油漆字体清洗干净。

  第二步:解决电梯后续维护和保养问题

  2019年7月27日,调解员组织24座业主召开了业主大会。会议内容商谈加装电梯的收支账目及款项的接管、电梯管理费、电梯维修基金的交纳、工程款分摊部分、工程增加部分的交纳。会后由于前期建成电梯后的矛盾积怨等造成没有业主愿意接管也没有业主敢接管,因物业公司退出管理,上述事项无人主持,调解员在征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电梯由业主自主管理,调解员经业主同意找了三家电梯维保公司比较后,由业主最终选定了佛山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给做电梯维护和保养,负责电梯的年审检测报审等全面接管电梯。

  第三步:解决工程款项支付问题

  2020年1月14日,调解员又组织了承建商、承包人、玻璃、钢构材料供应商召开货款支付协商会议。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解了催收债权的一般民事法律规定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从2017年10月1日起为3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各人再争议下去必然是得不偿失,协调后各项目负责人同意支持电梯开通,不再为催收工程款而阻拦电梯开通,款项支付时间是电梯开通后的第二天支付大部分,余款可在电梯拿到使用合格证后支付完毕即可。

  经过调解员李晓霞的不懈努力,该座电梯终于在2020年4月21日成功开通使用。

  近日,该小区业主代表给禅城区司法局送上一封锦旗和感谢信,以表达对调解员的真诚感谢和点赞!接到该电梯开通纠纷案后,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出现,刚解决完一个问题又有新的问题,但调解员李晓霞始终抱着一颗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热心和不畏困难的决心,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照顾和平衡各方的利益,在几方中斡旋促使其逐渐作出让步,达成一致的意见,最终促成电梯开通,实现矛盾就地解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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