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农民工 法援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0-08-06 09:54 来源:高明区司法局 【字体:

  2020年7月30日早上上班时间未到,法律援助申请人杜某就拿着“维权农民工  法援解民忧”的锦旗到高明区法律援助处,感谢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给予的法律帮助。

  杜某是佛山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在高明区一建筑工地从事杂工工作,2019年4月18日在工作期间受伤,造成右拇指损害伤。2019年6月,杜某经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同年11月经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劳动功能障碍为八级,确认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杜某就工伤赔偿之事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经多次与公司协商未达成一致结果。由于身在外地无亲无故,又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杜某正在绝望之时,工友建议他向法援处寻求帮助。高明区法律援助处接到杜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天就批准了杜某的申请,并指派了广东佛明律师事务所许李产律师承办此案。许李产律师以及助理律师谭美仪在认真分析案情后,于2019年12月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提出各项工伤赔偿约24万元。许李产律师以及助理律师谭美仪在劳动仲裁期间,主动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最终纠纷双方达成协议:公司支付杜某22.7万元,双方权利义务终止。杜某对此案的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对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的帮助十分感激。

  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的合法权益,一直是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的重点工作。而对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援助申请,高明区法律援助处一直按照相关规定开通“绿色通道”,给予工伤人员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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