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出台司法协理员制度,争创全省试点出经验

发布时间:2023-06-19 10:23 来源:禅城区司法局 【字体:

  6月12日,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于共同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要求全区各镇(街道)优化现有司法队伍资源,做好队伍统筹调度,落实司法所增加司法协理员配备名额,在全区组建一支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协理员队伍,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的作用,为禅城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现代化禅城提供最坚强的基层法治保障。

  区委高度重视,高站位谋划部署。禅城区委书记严冰同志要求,以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法治政府强基工程作重要保障。推动成立包括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司法局以及各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区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司法协理员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对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为落实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三化机制,助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坚持需求导向,选准司法所强基工程队伍建设“突破口”,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管理机制,推动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规范化;禅城区高度重视司法协理员配置工作,今年各司法所拟增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协理员,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保障司法协理员队伍专业化;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晋升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司法协理员职业化进程。

  契合强基工程实际,扎实组织推进。试点工作小组前期对全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充分调研,在形成《关于司法所职能建设的情况分析》调研报告基础上,扎实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总体上分为4个阶段进行,分别是谋划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炼、复制推广。现试点工作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已研究起草《佛山市禅城区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初稿)》。接下来,禅城区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可复制推广、可持续推进,为推动我区乃至全国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提供好的模式和经验。

  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有利于增强司法所队伍力量,高度契合司法所发展需要。禅城将以此为契机,以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创建为主要抓手,以司法所强基工程为主线,推动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持续擦亮司法所工作“佛山名片”,实现“小小司法所、发挥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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