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协助市公安局统一规范我市法规规章中涉及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名称及其法律依据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2-03-29 14:19 来源:本网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我市法规规章中涉及违反公安行政管理的行为名称及其法律依据的适用,市公安局参照公安部《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公通字〔2020〕8号),起草了《违反佛山市法规规章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面梳理、规范总结了我市法规规章中涉及公安行政处罚部分的内容,对创设和细化上位法的规定进行梳理,统一规范违法行为名称及其法律依据的适用。

  为确保《意见》规定符合立法原意、表述准确规范,市司法局于2022年3月25日与市公安局开展座谈,从《意见》涉及的违法行为特征、处罚性质及其法律依据等多维度切入,结合公安民警执法实践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对《意见》内容进行逐条梳理修改,提高《意见》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配合市公安局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切实推进我市法规规章有效规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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