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到佛山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联合调研

发布时间:2023-03-22 11:33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3月20日,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联合调研会在佛山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楚明出席调研会并讲话。

  司法协理员制度,是司法部部署在现有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基础上,统一职业名称、明确职责任务、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协理员队伍,为司法所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重大探索。2月底,省司法厅决定在佛山等8个市开展为期1年的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祖辉感谢省厅赋予佛山开展试点工作任务,坚决不负省厅信任重托,凝心聚力、担当实干力促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持续擦亮司法所工作“佛山名片”,实现“小小司法所、发挥大作用”。佛山等8个市局,禅城、南海区局等分别汇报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宗耀表示,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高度契合司法所发展需要,佛山市局将吃透省厅文件精神,围绕“明职责、建机制、管队伍、强保障”的改革思路,贯彻落实好省厅领导指示,加强与兄弟单位间的交流互鉴,主动加压,加强调研督导,抓实、抓紧、抓好试点工作,为推动全省乃至全国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提供可复制推广、可持续推进的经验。

  林楚明副厅长肯定各市短时间内抓试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强调要站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法治建设的高度,筑牢司法所高质量发展基础,以想尽千方百计的劲头,抓试点工作真正落地落实。一要从历史沿革中认清司法所在新发展阶段的前进方位。二要从面临形势来认识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三要在关键环节中把握试点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四要在抓好落实中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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