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获评“全国司法考试先进单位”
日前,司法部发出通报,对2002年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以来,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佛山市司法局作为全省5个市之一被评为先进单位。
2002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司法考试工作“四严、四最”的总目标和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条不紊进行,没有出现报名把关不严、考生严重违纪、试卷泄秘等情况。16年来,我市共30676人报名参加考试,4381人通过考试,为法治建设和法律职业队伍输送了大批合格法律职业人才。(局律公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