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构建“1+N”模式 高起点谋划推进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3 08:54 来源:本网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决策部署,佛山市司法局近日印发了《佛山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配套子方案,立足于重新组建后的市司法局职责和使命,构建“1+N”模式,全面发力、精准施策,高起点谋划推进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出台“1”个总方案,牵头抓总、引领带动。一是明确改革项目。根据省委深改委《广东省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意见(2020-2022年)》(粤改委发〔2020〕3号)要求和市委深改委2020年重点改革项目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佛山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2年)》,围绕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领域出台了18项重点工作、55项具体改革任务,坚持以重点项目破题带动佛山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二是强化目标引领。以全面深化佛山司法行政改革为抓手,用三年时间,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力,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健全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制度,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而推动法治佛山、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强制戒毒执法更加规范,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司法鉴定、商事仲裁公信力更加彰显,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人才保障更加巩固,各项体制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和社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提供佛山经验、贡献佛山力量。三是夯实主体责任。依据实施方案,一并制定改革任务清单,将全市18项牵头改革任务分解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明确牵头领导、完成时限,做到改革任务、改革目标、改革进度和责任人全面落实。

  配套“N”个子方案,重点突破、协同推进。在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育品类、提品质、创品牌”工作、法律援助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和“转思想转作风转方法”专项教育活动五个配套子方案,动态调整补充新的配套方案,紧扣我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铺排,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及时总结,“成熟一项、推广一批、带动一片”,形成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制度体系和工作布局,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发展。目前,佛山首家合作制公证处(市华南公证处)已开始试运营,法律援助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普法宣传“三品”建设、仲裁委员会独立法人地位机制体制改革调研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强化保障、确保实效。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推进和指导督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工作。局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统一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一盘棋”,统一目标、强化统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资源共筹、信息共享,立足全系统细化各项改革项目。鼓励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切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健全改革落实考核评价、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定时评估改革推进效果,加强对改革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测,对推进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预研预判,制定周密应对预案,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是建立宣传评价机制。及时宣传和解读新推出的改革举措,注重从改革试点、基层创新中总结典型经验,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及时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全市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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