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率先探索开展 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20-04-23 11:16 来源:本网 【字体:

  基层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司法行政之根,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佛山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以品牌创建“三同步”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一、规范化建设和特色品牌树立同步创建。在摸清制约司法所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的基础上,在《司法所条例》即将颁布以及镇(街)机构改革即将推行之际,佛山市司法局开展“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特色品牌创建同步推进。一是明确了司法所“组织机构法定化、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管理信息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场所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业务培训常态化”的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立足司法所工作职能,明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建设等八大项品牌创建标准,由各司法所结合实际选取亮点以项目化为载体推进,以特色品牌强所,大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更多司法为民新亮点,增创品牌示范新优势。

  二、市局部署、区局统筹、镇(街)主创同步发力。一是市司法局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宗耀任组长的品牌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涵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组织部署、检查督导、认定验收;二是压实创建责任,各区司法局按照“选好培优”的思路,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培育、指导督促;三是镇(街道)司法所主力创建,将“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作为司法所一项重点工作抓细抓实。

  三、创建、培训、交流、宣传同步推进。创建活动从今年5月开始,至明年6月结束,按照立项申报、稳步推进、认定验收三个阶段推进。对创建成效突出、富有特色的 12 个司法所给予认定授牌和通报表彰。本次创建活动,将培训、交流、宣传工作同步融入。开展业务培训、外出学习、现场考察,加强品牌创建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先进带后进”的创建机制,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协同发展。重视宣传报道,搭建宣传平台,运用报刊、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关注品牌建设动态、成效和经验,挖掘报道各地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司法所条例的颁布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着眼职能发挥,全面铺开、重点突破、创新出彩、培育品牌,突出典型示范、比学赶帮超良性带动,推进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优质服务,树立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新标杆,促进全市司法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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