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政策审查,须“急”须“稳”更须“变”

发布时间:2020-04-22 08:46 来源:本网 【字体:

  广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市司法局成立疫情防控政策审查小组(同时承担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政策审查小组职责),并派出1名分管局领导和7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疫情防控政策审查,对以市指挥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一、防疫工作须“急”,政策审查刻不容缓。政策审查小组在收到转来的送审文件后,必须第一时间开展审查工作。对不存在较大分歧的文件,原则上2小时内出具审查意见;对于疑难复杂或分歧较大的文件,根据工作实际召集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尽快出具审查意见。防疫期间,市司法局做到“5+2”“白+黑”,来文到、人员在,以速度体现责任、以态度尽显担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0日,审查小组已对全市131份疫情防控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政策审查备案65份。

  二、防疫政策须“稳”,合法合规合实际。政策审查一是要审合法性,防疫政策属于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应当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上级防疫政策相违背;二是要审规范性,专有名词、表述用语应当符合语法结构,尽量与上级政策表述保持一致;三是要审可行性,从佛山市实际情况考虑,落脚于符合佛山市人民群众生活和防疫需要。

  三、防疫政策须“变”,适时进行政策调整。政策审查小组每天及时收集中央、省及广州等周边重要城市、全市各区疫情防控政策动态,掌握上级政策,并结合职能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体现在政策审查意见上。从“对过境我市的开展联合检疫检查”“抵佛一律集中隔离”到“集中或居家隔离”“持绿码无需隔离”,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提出我市政策调整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疫情监控、隔离救治、检验检疫等措施,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助力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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