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率先在全省规范理顺 医调委的管理体制问题

发布时间:2020-04-23 08:54 来源:本网 【字体:

  日前,佛山市司法局依法对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市医调委)设立事项予以备案登记,率先在全省规范理顺了市医调委设立主体缺失、管办不分的管理体制问题。

  市医调委2011年8月由原市卫计局、原市司法局组建,成立后在化解医疗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和上级政策调整,其设立单位缺失、管理体制不规范等问题凸显,影响了市医调委的进一步发展。2019年10月,市司法局根据上级要求请示市政府对其管理体制予以规范、理顺。经多方协调、反复沟通,市司法局提出成立市调解协会,由市调解协会作为市医调委设立单位的建议,得到市政府的支持。

  市司法局组织5家律师所、3名调解员作为发起人,市中级法院、5个区司法局以及32个镇街司法所的代表(人员)作为首批会员;召开市调解协会成立大会、呈报市民政局审批;及时报送市医调委设立单位的备案报告等。通过系列措施,率先理顺了市医调委设立主体缺失、管办不分的管理体制问题,增强了市医调委的中立性,理顺了市医调委专职人员用工问题,为规范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指导监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借鉴和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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