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援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

发布时间:2022-09-19 10:01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法律援助法》,该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市法援处坚持服务群众的宗旨,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法》,切实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法》。市法援处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法》,由不同人员分别进行领学,对《法律援助法》进行全面学习,对多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组织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法律援助法》,由省、市法律援助机构的相关工作负责人讲授《法律援助法》理论与实践、解读《法律援助法》的条文。组织各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对《法律援助法》部分内容,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交流。通过深入学习,为贯彻《法律援助法》打下良好基础。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在今年元旦前后,依托市司法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宣传电子屏幕等,对《法律援助法》进行多渠道宣传,提高《法律援助法》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组织法律援助户外宣传论坛活动,以法律援助论坛为主体,穿插法律援助知识问答及法律咨询环节,派发《法律援助法》宣传物品,宣传《法律援助法》。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为《法律援助法》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切实贯彻《法律援助法》。市法援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对困难群众和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应援尽援,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根据佛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市法援处动态调整了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因应《法律援助法》的实施,市法援处年初组织对部分区进行了调研和走访,就值班安排、案件指派、案件补贴等问题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中的做法,例如调整案件指派规则和丰富案件指派材料的移交方式、适当扩大律师库入库范围等。制定了《市法律援助处部分案件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差别补贴办法(试行)》,加强案件质量的管理。

  今年以来,市法援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5件,案件受援人562人。据不完全统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636万元(部分案件未结案)。下一步,市法援处将坚持服务群众的宗旨,切实贯彻《法律援助法》,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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