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公布

发布时间:2023-05-06 16:05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司法局收集、审查、编制的《佛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公布。我市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程序要求,最终确定以下4个项目为本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管理办法

市自然资源局

2

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

佛山市公共汽车票价定价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4

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市城管执法局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规定,在全省率先推行重大行政决策“7+1+1”模式,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绩效考评为抓手,积极推进各级政府及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佛山高质量发展极为关键的一年。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让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下一步,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以及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程序,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

  在公众参与环节,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将以公开征求意见、调查问卷、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欢迎公众踊跃参与,建言献策,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助力我市在高质量发展上干出业绩、闯出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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