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立法“1点1平台”助推非遗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23-06-09 15:34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今年元宵节,岭南四大名园——梁园前广场门庭若市,市民踊跃地参与佛山彩灯、石湾陶塑技艺、猜灯谜等非遗体验,并扫码填写问卷。这是市司法局首次尝试将线下的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线上的立法工作微平台进行联动,就政府规章《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草案)》开展立法意见征集活动。

  目前,《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23年2月21日十六届佛山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办法》一方面在管理体制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涉及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作出明晰,以便形成合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强调实操性,解决实际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多年来在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市司法局在审查《办法》的过程中,通过“1点1平台”(“1点”是指佛山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简称“基层立法联系点”;“1平台”是指佛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微平台,简称“微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民主立法新机制,多方面、多维度完善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和载体,打造点、面、片联动的佛山民主立法新格局,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助推《办法》顺利施行。一是互联互通,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助推效应。与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佛山市博物馆合作举办“非遗闹元宵”立法意见征集活动,以九项佛山非遗项目展演配合元宵灯谜活动及文创小礼品吸引公众参与,在宣传规章立法工作的同时,引导现场公众进入微平台填写征集问卷。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线下活动为微平台引流提升访问量,引导公众通过微平台反馈意见建议,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相辅相成,更加充分地汇聚民意、发挥民智。二是各取所长,两个“全过程人民民主”窗口优势互补一方面,举办非遗保护立法圆桌论坛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以及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单位负责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负责人围绕切身利益相关条款,直接参与到立法规制的方向、尺度讨论中来,就《办法》规定的项目认定条件、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建立代表性传承人与保护单位的协调机制等内容展开讨论。另一方面,微平台设置征集意见通道,对《办法》起草制定全过程的相关资讯进行同步更新,大大提升公众参与立法的便利性和知晓度。《办法》在征求意见阶段收集公众填写的问卷460份,充分了解公众对于如何培养代表性传承人,以何种方式让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等问题的看法,广泛、深入地汲取民智;三是创设IP,打造亲民为民政府立法工作品牌。设计佛山政府立法标识,运用“立”字造型,辅以岭南特色传统建筑镬耳墙元素,凝聚提炼科学、民主、阳光等立法工作精神内涵,将其具化为视觉符号,打造具有佛山特色的政府立法文化IP,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辨识度和社会吸引力。推动立法标识运用,助推立法宣传、立法意见征集取得更好效果,使政府立法亲民为民品牌形象进一步贴近民意、深入民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携手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依托立法工作微平台,积极作为、守正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立法“1点1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立法工作扎根基层、直面市民,为我市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出有益的探索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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