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联合基层立法联系点举办《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市场主体意见征集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7-24 15:03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为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纳入本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市司法局在先后两次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意见,并在借鉴广州、惠州、江门、中山、江苏省等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形成了《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下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拟建立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实施、清理等阶段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机制,以制度规范更好地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推动规范性文件落地落实见效。

  7月20日,市司法局联合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在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市场主体意见征集座谈会,直面倾听市场主体声音,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功能,在立法工作中深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会上,市司法局对《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制定目的及具体内容,尤其是“服务市场主体”部分作了详细介绍,来自企业、企业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等20名代表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围绕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工作进行充分的交流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本次活动中,参会代表们还参观了位于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内的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查阅《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南》等法律服务产品汇编,全面了解了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的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和资源。

  接下来,市司法局将认真梳理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合法合理意见,对《管理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也将继续依托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拓展我市市场主体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把准民生经济脉搏,凝聚立法共识,为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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