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新规实施:市司法局举办《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系列专题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08 08:59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已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新规定的贯彻实施,近日,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到五区开展“学习《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档升级”系列宣讲活动,各区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各镇(街道)代表共计4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宣讲人通过图文并茂的PPT和大量详实的案例,结合现场派发的新规宣传手册,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制定程序、审查要求、备案管理等方面详细解读了《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针对各区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的疑点难点进行了释法说理,对参会人员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多方面加深参会单位对新规定的理解和应用。

  通过此次宣讲,有效搭建起了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交流平台,将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各项工作要求充分传达到各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各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下一阶段,市司法局还将到市直重点单位开展宣讲,与相关行业进行座谈,多渠道宣传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力佛山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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