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刘畅、刘朝卓、李文婷、冯源胜任公证员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哲等1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61号),司法部任命我市刘畅、刘朝卓、李文婷、冯源胜为公证员。以上四名人员的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28日起算。
佛山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附件1: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哲等1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61号.pdf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何晓莹等18人任公证员的通知.pdf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哲等1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61号),司法部任命我市刘畅、刘朝卓、李文婷、冯源胜为公证员。以上四名人员的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28日起算。
佛山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附件1: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哲等1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61号.pdf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何晓莹等18人任公证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