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24 14:23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市司法局于2023年10-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发布通知。9月23日,市司法局印发了《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时间安排、内容、方式和工作步骤。相关信息发送到各区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

  (二)抽选检查对象。10月11日,市司法局律管科邀请局法律事务科的工作人员见证,按照全市律师事务所4%的抽查比例,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广东荆紫律师事务所、广东行踔律师事务所、广东慧港律师事务所、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广东升禾律师事务所、广东准汇律师事务所、广东天舜律师事务所、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广东工匠律师事务所、广东丰源律师事务所、广东德业律师事务所、广东和桂律师事务所、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广东硕盈律师事务所、广东坚正律师事务所、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广东雷鸿律师事务所共17家律师事务所为检查对象,并通过上述系统从市司法局律管科执法人员中抽签确定现场检查人员。

  (三)现场检查。10月-11月,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先后对上述17家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关各区司法局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了检查。检查人员听取了受检查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了解近两年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建设、业务开展、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情况;根据随机抽查事项表,重点检查了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公示资料、业务登记簿、档案资料等。对于存在问题当场予以反馈,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整改意见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二、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中,受检的17家律师事务所在机构建设、现场公示、人员场所管理等方面比较规范,其中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广东德业律师事务所、广东硕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比较完善,档案管理比较规范,业务工作开展比较好。检查中也发现受检律师事务所存在管理制度未健全完善;收接案管理不规范;公章、所函、介绍信使用登记不规范;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受检的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广东荆紫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党建工作不规范;2.未按合同约定收费;3.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情况不到位;4.未提供完整案卷。

  (二)广东行踔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档案管理不规范,如立案登记具有滞后性、未按照签订合同的日期进行登记、公章使用登记不完整;2.重大疑难和群体性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不完善。

  (三)广东慧港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案卷归档不规范。

  (四)广东升禾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统一收接案制度落实不规范;2.律师事务所所函、介绍信使用登记及管理不规范(存在立案登记缺失,公章使用登记缺失,立案登记的日期未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开发票日期为准,立案登记打印出来、未手写等问题);3.被抽查的案件收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以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收费。

  (五)广东准汇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合同当事人为公司,但部分文书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无盖公司公章;2.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由委托人家属签署,且缺乏委托人授权家属签署的授权材料;3.部分案件无落实立案审批制度;4.执业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不完善。

  (六)广东天舜律师事务所。1.案件受理后变更收费标准,所内无进行审批,无与当事人变更委托合同;2.案件结案后律所负责人无对案件的结案情况进行审批;3.投诉查处、人员管理等制度不规范。

  (七)广东工匠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党建工作未落实“一肩挑”要求、支部阵地建设需完善;2.已结案案卷无落实统一归档制度、无及时归档;3.内部管理不规范。

  (八)广东丰源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公示的律师信息不全;2.档案室不规范,堆放杂物,有消防隐患;3.章程不规范;4.已结案案卷无及时统一归档;5.收费不规范;6.已结案案卷的《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空白。

  (九)广东和桂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公章、所函、介绍信使用登记不规范;2.利益冲突审查程序不规范;3.质量监督卡填写不规范;4.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待提升,台账规范管理有待完善。

  (十)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公章使用登记本和所函、介绍信领用登记本管理不规范;2.利益冲突审查程序不规范;3.没有单独制定收费与财务管理、执业管理制度;4.收费不规范。

  (十一)广东坚正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办公场所无公示律师信息;2.合同签订不规范,承办律师未签名、无注明合同签订时间;3.案卷归档不及时规范。

  (十二)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缺乏律师年度考核制度;2.立案登记本没有打印装订成册;3.部分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不规范。

  (十三)广东雷鸿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律所现场公示内容不准确;2.部分案件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签订后修改签订日期信息没有经过委托人的书面确认。

  三、整改要求

  请受检查律师事务所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其他律师事务所对照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各区司法局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本地律师事务所按要求进行整改,相关整改情况报市局律管科。

佛山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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