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15:59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2016年2月23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经十四届8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佛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其中,《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属于政府规章制定项目,起草责任单位为市住建管理局。2016年6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广东省建筑余泥渣土管理条例》列入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作为省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目前已在起草过程中。为避免与上位法冲突,现决定暂缓制定《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同时对2016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做相应调整,《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不再纳入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8日

- -